視頻直播運營的關鍵點依然是內容為王
視頻直播對資訊來說是十分重要的內容形式,VR、H5、彈幕等技術和產(chǎn)品功能必然會與資訊直播結合。然而,直播要在資訊中發(fā)揮價值,最關鍵的還是要看內容本身,技術永遠不缺。而資訊視頻直播的內容之爭,與娛樂類直播爭搶“主播”的做法,將會有很大的不同。
1、主播不是重要元素,信息本身更重要。我們看電視新聞直播時,不會關注記者本人,而是關注事件本身,同理在資訊視頻直播中,主播將不是重要元素,甚至是可有無可的元素,這是與娛樂類直播非常大的不同。娛樂類直播主播的外貌、聲音、才藝等因素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——因此Papi醬直播差評如潮。然而,資訊類直播最重要的是,還是內容本身,不管你顏值如何,如果能夠在土耳其政變時出現(xiàn)在現(xiàn)場直播,你的視頻就非常有價值。所以,可以說“資訊直播不需要網(wǎng)紅”。
2、PGC模式將是主流,考驗內容策劃能力。娛樂類直播宣稱要讓“人人都可做主播”,而資訊類直播顯然不是“人人可做”的事情。尤其是新聞類直播,需要專業(yè)培訓和團隊作戰(zhàn)才能客觀、真實和全貌地呈現(xiàn)信息給用戶。事實表明,資訊客戶端對熱點事件的直播,做得好的均有過細致周密的策劃,并且均是團隊作戰(zhàn)模式,例如騰訊就先后策劃了多個NBA相關直播、谷歌人機大戰(zhàn)直播、一個女孩的車站關停直播、大熊貓造熊等內容,最近則策劃了法國國慶日活動恐襲事件直播,內容形式和策劃水平向電視臺直播看齊。在資訊視頻直播內容大戰(zhàn)中,以內容策劃和制作見長的平臺更有機會脫穎而出。
3、視頻不能孤立存在,圖文等多媒體是必要手段。與電視臺資訊直播不同,資訊客戶端的視頻直播能夠在視頻之外增加更多信息形式,例如圖片、文字、圖表,還能以信息流方式不斷更新事態(tài)進展——電視臺視頻節(jié)目下方也有文字信息,但還是存在著版面有限的問題,不能刷。因此,移動互聯(lián)網(wǎng)上的資訊直播,將會以視頻為載體,圖文為輔助的形式存在,真正實現(xiàn)“多媒體”直播,幫助用戶更加及時、立體和有效地了解事情本身。
4、UGC內容依然有機會,然而卻會重新定義資訊。娛樂類直播均是UGC的,強調人人可參與;資訊類視頻直播會以PGC為主,然而UGC的資訊視頻直播同樣有機會,未來的新聞資訊,是去中心化的流媒體傳播,這是直播給媒體業(yè)帶來的巨大顛覆。人人都可拿起手機直播身邊的新鮮事兒,直播一場發(fā)布會,直播朋友的婚禮,直播一場民間球賽。
地球上發(fā)生的事情將會在第一時間被傳播到關注的人,只不過這些事情不一定是大事件,不一定是熱點事件,然而它們依然有對應的受眾,對于關注者來說依然是資訊,有著直播的價值。我們現(xiàn)在朋友圈看到的大部分小視頻和圖片,就有類似的特性,未來直播流可能也會出現(xiàn)在朋友圈,相信未來資訊客戶端均會加大UGC資訊直播的運營。
整體來說,資訊先天都非常適合也十分需要視頻直播,視頻直播可以滿足用戶對資訊時效性、現(xiàn)場感和多角度的需求,現(xiàn)在騰訊和網(wǎng)易已在資訊視頻直播領域發(fā)力,澎湃已開始布局,不出意外其他資訊客戶端也會很快入局,最終大家將要PK的核心依然會是內容,資訊視頻直播之爭本質將是內容大戰(zhàn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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