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海底撈”把“河底撈”告了!法院這樣判……
每經編輯 何小桃
據法治周末報12日報道,針對“海底撈”狀告“河底撈”商標侵權一案,長沙市天心區(qū)人民法院進行一審宣判:駁回原告訴訟請求。
“海底撈”成立于1994年,是一家以經營川味火鍋為主、融匯各地火鍋特色為一體的大型跨省直營餐飲品牌火鍋店。
圖片來源:每經記者 劉玲 攝
“河底撈”餐館于2018年9月20日核準登記,“河底撈”整體采用藝術字形式,其中“河”字的三點水則呈現(xiàn)河流的藝術形態(tài),“底”字下面的點則是由一個魚形圖像所代替。并且整個招牌上方都有一個活蹦亂跳的魚的圖像。
“海底撈”認為河底撈餐館使用的“河底撈”標識與海底撈公司核準注冊的“海底撈”商標為近似商標,河底撈餐館在其經營場所使用“河底撈”商標,屬于飯店服務業(yè)中典型的商標使用行為,構成在相同服務上使用近似商標,侵犯了告海底撈公司的“海底撈”商標專用權。
被告河底撈餐館辯稱:“河底撈”的標識與原告海底撈公司的“海底撈”的商標不屬于近似商標。在本案里面,我們認為河與海讀音不同,字形更是不同。兩者對于提供的菜品系列以及提供服務的方式也是截然不同的。
長沙市天心區(qū)法院審理后認為,“河底撈”標識與“海底撈”商標雖都有“底撈”二字,但在文字的整體字形方面,兩者還是存在一定的差異,讀音方面“河”字與“?!弊?,雖然拼音都是H開頭,兩者讀音無任何相似性。
其次,海底撈公司旗下所有店鋪經營的菜譜全部是川菜系列的火鍋,而河底撈餐館經營的菜譜是典型的湘菜系列。故被告河底撈餐館不構成對原告海底撈公司的注冊商標“海底撈”的商標權的侵犯。長沙市天心區(qū)人民法院一審駁回了原告四川海底撈餐飲股份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。
一審宣判后,原被告雙方均未上訴。
小編經查詢發(fā)現(xiàn),“海底撈”商標侵權案例不止一起。
據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,劉某某是在沈陽市皇姑區(qū)經營一家美美海里撈歡樂火鍋店,于2013年11月15日成立,經營范圍包括正餐服務,實際提供的是火鍋餐飲服務。
海底撈公司向法院提交照片證實,劉某某店鋪牌匾單獨使用了“海里撈”字樣,店鋪門楣、店內餐具、導餐單上使用“海里撈歡樂火鍋”字樣。庭審過程中經對照片所拍攝內容比對,在劉某某店鋪門楣、店內餐具、導餐單上使用“海里撈歡樂火鍋”字樣中“歡樂火鍋”四字與“海里撈”三字字體、字號、顏色均有明顯不同。
法院判決劉某某停止侵權,賠償海底撈公司經濟損失。
編輯|何小桃?杜波
來源:中國青年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