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ginx之父被捕,員工業(yè)余時間成果歸為公司?
Igor Sysoev 15 年前任職于俄羅斯公司Rambler(俄羅斯最大的搜索引擎和互聯網門戶之一「rambler.ru」的母公司),在此期間利用業(yè)余時間開發(fā)了網頁服務器Nginx。目前,Nginx 已經成為風靡全球的服務器,BAT、Facebook都將其作為企業(yè) IT 架構的一部分。Igor Sysoev 也于 2011 年利用此項目創(chuàng)辦了NGINX 公司。但多年之后,他的老東家 Rambler 聲稱:Nginx 是 Sysoev 在 Rambler 公司任職期間開發(fā)的,所有權也應該是公司的。
Nginx 之父突然被捕
據 ZDnet 報道,12 月 12 日,俄羅斯警方搜查了商業(yè)服務器公司 Nginx,并當場帶走了兩位聯合創(chuàng)始人。
最早爆出這個消息的是 Nginx 的一名員工,他在一條推特中稱:公司的兩位創(chuàng)始人 Konovalov 和 Sysoev 被帶走了。同時他表示,情況正在審查中,其他人員目前沒有被拘留。
Nginx 是一款輕量級的 Web 服務器/反向代服務器及電子郵件代理服務器,在 BSD-like 協議下發(fā)行,有著「占有內存少」和「并發(fā)能力強」的特點,第一個公開版本 0.1.0 發(fā)布于 2004 年 10 月 4 日。國內很多企業(yè)都會 nginx 網站,包括百度、京東 、新浪、網易、騰訊、淘寶等這些 Top 級公司。
2019 年 2 月,NGINX 最終取代 Apache HTTPD,成為互聯網上部署最廣泛的服務器。據 Netcraft 在 2019 年 12 月的 Web 服務器調查顯示,NGINX 的市場份額高達 38%。
Nginx 此番被搜查疑似和此前 Rambler 集團的起訴有關。Rambler 集團是俄羅斯最大的搜索引擎和互聯網門戶之一「rambler.ru」的母公司。上周,Rambler 集團曾對 NGINX 公司提起版權侵犯訴訟,聲稱擁有 NGINX 代碼的完全所有權。理由是 Igor Sysoev 在 Rambler 集團擔任系統(tǒng)管理員時開發(fā)了 Nginx,因此 Rambler 集團是 Nginx 所有代碼的合法所有者。
兩位聯合創(chuàng)始人被帶走當日,Nginx 的員工 @igorippolitov 在推特上發(fā)出了搜查令的相關圖片,隨即被要求刪除,但原推已被網友截圖,引發(fā)關注。
推文內容:「看來是 Rambler 填寫了這份關于 Nginx 和 Sysoev 的版權聲明,NGINX 受到了警方的突擊檢查(未經證實)。NGINX 員工 @igorippolitov 是原始發(fā)布者,但有人要求他刪帖。」
后來,Rambler 集團也向媒體方面作出了俄文版正式回復:
Rambler 集團就兩個問題進行了說明,一是「搜查事件是否與此前 Rambler 集團的聲明有關?」,二是「聲明中侵犯 Rambler 集團權利的確切含義是什么?」
Rambler 集團表示,自 2000 年初以來,Igor Sysoev 所完成的開發(fā)工作均屬于其與 Rambler 的勞資關系框架內,因此未經 Rambler 集團同意,站長資源平臺其他主體對本程序的任何使用均侵犯了專有權。
據接近 NGINX 的媒體人士了解,兩位聯合創(chuàng)始人在被詢問后已獲釋,不過他們的個人手機已被沒收。程序員業(yè)余時間寫的代碼也算公司的?Nginx之父被捕引發(fā)爭議
目前,NGINX 公司對此事還未正式回應。
Igor Sysoev:Nginx 確系任職 Rambler 期間開發(fā),但利用的是業(yè)余時間
Igor Sysoev 在領英上的自我介紹是「Nginx 的作者」。他畢業(yè)于莫斯科國立鮑曼技術大學(Bauman Moscow State Technical University),2000 年-2011 年就職于俄羅斯 Rambler 公司,擔任該公司的系統(tǒng)管理員,任職時間接近 11 年。
Sysoev 從來沒有否認 Nginx 是他在前東家 Rambler 任職期間開發(fā)的。但在 2012 年的一次訪談中,他表示自己開發(fā) Nginx 用的是業(yè)余時間,最初 Rambler 甚至都不知道。
他表示,該服務器最初并不是部署在 Rambler 公司的,而是部署在 Rate.ee 和 zvuki.ru 網站上。在一名好奇同事詢問之后,Rambler 才開始使用 Nginx。
在離開 Rambler 之后,Igor Sysoev 在美國創(chuàng)辦了 NGINX 公司,為 Nginx 部署系統(tǒng)提供配套的工具和支持服務。該公司總部位于舊金山,但在世界各地(包括莫斯科)設有辦事處。
2019 年,NGINX 被 F5 Framework 公司收購,作為后者的子公司繼續(xù)運營。
業(yè)余時間開發(fā)的東西也屬于公司嗎?
在 Igor Sysoev 被捕之后,知乎上也發(fā)起了相關討論——開發(fā)者業(yè)余時間開發(fā)的東西到底是屬于自己還是屬于公司?
從回答區(qū)可以看出,不同的公司對于這個問題有著不同的態(tài)度。有的公司為了避免糾紛或損害公司利益,會直接在勞動合同里寫明個人在業(yè)余時間創(chuàng)作的東西也屬于公司。但也有公司比較寬松,只要開發(fā)的過程中沒有用到屬于該公司的軟件 copy 和硬件設置,開發(fā)成果就屬于員工個人。
但從公司的角度來講,跟離職員工爭知識產權真的是一種利益最大化的做法嗎?還有沒有其他選擇? Google 前高級資深研究員吳軍在《浪潮之巔》中曾經提到過思科在這個問題上的做法。
在上市之后,思科的創(chuàng)始員工面臨積極性減弱、效率降低的問題,但他們身上依然具備很多創(chuàng)業(yè)者身上的優(yōu)秀品質,如創(chuàng)造力、勤奮、熱情等。
為了讓這一部分員工人盡其才,思科的管理者錢伯斯開始鼓勵有能力的員工創(chuàng)業(yè)。這種做法表面看起來對公司沒有什么好處,還有可能造成優(yōu)秀員工的流失。但錢伯斯的做法是,投資自己員工創(chuàng)辦的公司,如果這些公司有所成就,思科享有優(yōu)先收購權。
這種創(chuàng)新的管理模式在思科的成功之路上發(fā)揮了很大作用。
當然,這種做法并不一定適合每個公司,也不一定都能造就一個成功的企業(yè)。但這個例子可以說明,在對待「員工業(yè)余時間創(chuàng)作的知識成果」方面,我們可能還有其他選擇。